为巩固打击和取缔“地条钢”工作成果,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1月31日,广西召开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领导有关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及国家23个部委关于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部署。
据了解,“地条钢”是指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熔化、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地条钢”品质低劣,难以达到国家质量标准,此外,低成本的“地条钢”还挤占了合格钢铁的市场份额。
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是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最新要求和工作重点。据介绍,2017年6月30日前,广西已按照国家要求彻底拆除排查出的15家“地条钢”企业的生产设备,共拆除中频炉144台,取缔产能540.965万吨,全面完成了“地条钢”取缔工作,并于2017年8月中旬顺利通过了国家专项抽查,全面完成了取缔“地条钢”目标任务。随后,广西下发了《广西取缔“地条钢”长效监管工作总体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压实责任,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
记者了解到,一年多来,全国范围内广泛存在的“地条钢”产能得到有效取缔,钢材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但由于“地条钢”生产工艺简单、隐蔽性较强,特别是随着钢材价格回升,获利空间加大,个别地区近期出现了顶风新上“地条钢”加工点事件,反映出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会议提出,要严格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按照国家23个部委《关于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广西《取缔“地条钢”长效监管工作总体方案》要求,落实好监管措施;春节前各市立即组织一次全覆盖、无死角的大排查,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对铸造企业、特钢企业、已取缔“地条钢”企业、废钢资源丰富钢材需求旺盛地区、地处偏僻监管难度大地区、监管经验和能力不足地区等6个易发区域的监管,不留监管死角,不给不法企业可乘之机,对顶风作案的企业和人员要坚决追责问责。